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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茶陵农村商业银行枣市支行营业用房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来源:湖南茶陵农村商业银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22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湖南茶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茶陵农村商业银行枣市支行营业用房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LHCL-ZZCG-23011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茶陵农村商业银行枣市支行营业用房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LHCL-ZZCG-23011

 

二、采购人的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代理服务费(元)

1

湖南茶陵农村商业银行枣市支行营业用房项目

1项

3375252.35

2974903.87

27000.00

 

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中小企业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官网查询为准);

2) 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所注明的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本次投标无效;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

3)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能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从20230523日至20230529(北京时间,下同)茶陵县犀城大道财富一号2栋二楼(湖南联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磋商文件售价0元。

3、磋商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茶陵县人民政府网(www.chaling.gov.cn)上发布,供应商自行下载。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磋商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0605 9 00 分。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0605900 分。

3、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茶陵县犀城大道财富一号2栋二楼湖南联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未按本项目磋商邀请公告第三款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1、本磋商邀请公告在茶陵县人民政府网www.chaling.gov.cn)、湖南茶陵农银行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0523日至20230529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人:湖南茶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茶陵县城关镇炎帝中路茶陵农商银行

人:朱经理

   话:1917336992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联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茶陵县犀城大道财富一号2栋二楼

陈红梅 汤春玲

   话:0731-25219299

电子邮箱:46004315@qq.com

九、其他补充事项

磋商保证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支持以下形式(打“√”项为本项目支持形式):

□电子保函    √转账     □纸质保函    □其他

1、转账方式:

开户名称:湖南联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茶陵分公司

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茶陵支行

银行账号:8100 0020 5746 0000 01

请在用途栏中注明“ (项目名称+包号) 磋商保证金”。如“项目名称”字符过多,用途栏处填写不下的,则取“ 项目名称”前面字符填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