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采购

茶陵农村路网提质改造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茶陵县海程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15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茶陵农村路网提质改造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茶发改备〖2023〗15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茶陵县海程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茶陵县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为进一步补齐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短板,更好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茶陵县拟全面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本项目作为一期,主要包括农村路网新建工程、农村路网提质改造工程 2 个子项目(1、农村路网新建工程:该子项新建农村公路约28.96km,其中新建旅游路24.24km,新建资源产业路4.72k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土石方工程、边坡支护工程、结构层及路面工程、道路管网工程、涵洞工程、绿化及照明工程、路边停车位等;2、农村路网提质改造工程:该子项提质改造农村公路约40.15 km,其中提质改造旅游路32.48km,提质改造资源产业路3.87km,同时完善道路的照明、安保工程及配套建设路边停车位等)。本次施工招标最高限价27925.36万

具体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1个标段。其类别划分、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工程类别

招标工程类别

标段号

桩号

(公里)

工程内容

 

公路交通工程

 

交安工程

 

1

 

详见施工图

新建农村公路约28.96km,其中新建旅游路24.24km,新建资源产业路4.72km;提质改造农村公路约40.15 km,其中提质改造旅游路32.48km,提质改造资源产业路3.87km

包括道路土石方工程、边坡支护工程、结构层及路面工程、道路管网工程、涵洞工程、绿化及照明工程、路边停车位等

2.3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73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1年,保修期 1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公布在湖南省公路工程 从业企业资质许可名录表中的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近一年在全国范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 1 个标段投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 AA 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给予增加1个标段投标的奖励,奖励后的可投标段数不得超过本次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②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 C 级的投标人,减少1 标段中标的机会(项目招标仅1 个标段的除外)。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的投标人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或被列入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湖南平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茶陵县犀城大道财富一号1栋)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

4.2投标人应自行在本公告发布媒体下载/获取答疑澄清文件、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01月05日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南平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茶陵县犀城大道财富一号1栋)

5.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株政办发〔2022〕15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1)□综合评估法(2)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www.chaling.gov.cn)上发布

8.特别提示

8.1本项目招标文件系按《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政办发〔2021〕 17号)、《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试行)》(株政办发〔2022〕15号)的要求编制。

8.2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 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中标人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不按期提供履约保函签订合同的,是严重的失信行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上报市公管办列入株洲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五年内不接受其参与株洲市域内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

适用于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定标的,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并报同级政府批准。确定的 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 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再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中标人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不按期提供履约保函签订合同的,是严重的失信行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上报市公管办列入株洲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五年内不接受其参与株洲市域内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

8.3履约担保

8.3.1投标人应当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若该投标人中标即为其出具不可撤销和转让、见索即付履 约担保的意向书,格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适用于招标上限值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8.3.2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减价幅度不超过10%的,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中标金额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减价幅度超过10%的,为最高投标限价减去中标金额后的差额。

8.3.3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10%的,只接受银行保函;履约担保金额超 过中标金额10%的,中标金额的10%应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超过10%部分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的形式提交。银行保函要求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

8.3.4履约担保提交的期限:自中标人接获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7至14日,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确定)

8.3.5履约担保的使用和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当自收到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15日内开工,非不可抗力等原因不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书后10日内无条件退场, 其全部履约担保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将其上报市公管办列入株洲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五年内不接受其参与株洲市域内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

2)承包人应按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完成相关工程,超过关键节点工期10日以内处招标文件约  定的工期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0.5%计;工期违约累计达10至20日的从重处以违 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1%计;工期违约累计超过20日的加重处以违约金,按每延迟 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2%计;工期违约累计超过30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无 条件清退出场,其全部履约担保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 程按序时进度对应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报价和进度款支付比例清算,余款不再结算支付,且不能 免除承包人已完成工程的质量责任,并将其上报市公管办列入株洲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五年 内不接受其参与株洲市域内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承包人违规分包和转包工程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上述规定清退承包人。

3)承包人关键节点工期或总工期违约超期在20日以内的,发包人不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划违  约金,也暂时不动用履约保函;工期违约超过20日的,发包人将根据合同约定动用履约保函扣划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承包人积极组织工程施工最终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了全部工程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不计违约金,过程中扣划的违约金全额退还给承包人。

4)如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他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根据施工合同约定从履约保函中扣除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或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金额的担保责任,若保函金额不足赔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8.4投标人应在投标时一并提交承诺书,承诺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5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场历史(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形(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承诺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8.5其他内容(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添加,但不得另行随意设置违背上位法、规范性文件的条款)。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茶陵县海程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地    址:茶陵县云阳街道腊园社区陵园路

联  系  人:谭女士

电    话:18075765056

招标代理:湖南平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平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女士女士

电    话:18975356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