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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绿色智慧新能源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源:茶陵县迎湘红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2-20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茶陵县绿色智慧新能源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绿色智慧新能源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

二、采购项目概况:

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本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茶发改备〔2025〕15号。项目业主为茶陵县迎湘红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茶陵县迎湘红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9874.87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内容:新增120KW直流充电桩698个,包括变压器、环网柜、防雨棚,标识标牌及配套电缆建设,购置充电智能管理系统1套。

2)建设地点:茶陵县

3)工期要求:总工期365天(日历天)

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6)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三、采购项目要求茶陵县绿色智慧新能源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进行施工总承包招标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运营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及企业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6.其他说明: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1)£综合评估法(2)

七、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221日至202522717:00(北京时间)

八、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湖南飞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东阳豪庭7栋11楼)

九、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在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时,供应商应提交贰份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53149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湖南飞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东阳豪庭7栋11楼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十三、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茶陵县迎湘红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址:茶陵县炎帝南路

联系人:谭女士

 话:0733-25228577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飞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东阳豪庭7栋11楼

联系人:王女士

 话:0731-25696784

 

 

 

 

附件:

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提供)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项目名称)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三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其他方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