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茶陵县犀城实业有限公司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2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第一章 投标邀请
茶陵县犀城实业有限公司的茶陵县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委托代理编号:HNFZ-2025-CLZK-027
2.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项目监理服务
3.采购项目预算:287.5万元
4.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o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o固定单价 o成本补偿 o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 / ;
■履约保证金: / ;
o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o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服务期限 | 标的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茶陵县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项目监理服务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签订合同后 至工程项目完成 |
2875000 |
2875000 |
/ |
/ |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o专门面向:o中小企业o小微企业o监狱企业o福利性单位。
o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部核发的建筑公告或市政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5年5月21日起至2025年5月27日止,每天0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科公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茶陵分公司(茶陵县华晨维也纳酒店19楼)。
3.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茶陵县华晨维也纳酒店19楼。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茶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ling.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o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3.其他补充说明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茶陵县犀城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731-25218468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炎帝南路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公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茶陵分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刘女士
电 话:0731-25538002
地 址:茶陵县华晨维也纳19楼
电子邮箱:168485037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