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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茶陵县整合扶贫资金实施森林抚育和楠竹低改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5-29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茶政办发〔2020〕50号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茶陵县整合扶贫资金实施森林抚育和楠竹低改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茶陵县整合扶贫资金实施森林抚育和楠竹低改项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


茶陵县整合扶贫资金实施森林抚育和楠竹低改项目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森林抚育和楠竹低改项目,巩固脱贫成果,根据我县林业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依据

(一)关于印发《茶陵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及实施项目方案》的通知(茶扶领字〔2020〕26号);

(二)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

(三)《茶陵县2020年度楠竹低改及竹林道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二、建设规模和补助标准

(一)森林抚育。项目实施总面积为3.5万亩,项目资金600万元。其中割灌除草1万亩,补助标准为100元/亩;间伐2.5万亩,补助标准为200元/亩。

(二)楠竹低改。项目实施总量为:竹林道109.4公里,刀抚0.05万亩;项目总资金为200万元,补助标准为:竹林道建设1.8万元/公里,刀抚60元/亩。

三、实施主体

具备有效林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书或经所辖乡镇(街道)和村认可的林权流转(承包)合同且自愿带动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获得劳动报酬的单位或个人。

四、实施内容

(一)森林抚育。林龄在4年以上12年以下、保存率80%以上或林分郁闭度0.8以上的人工中幼林,分别采取割灌除草或间伐抚育方式。国家一级公益林等特殊地段不得纳入抚育范围。近5年内已纳入间伐抚育补助的不得再次纳入。

(二)楠竹低改。新修楠竹林内或连接竹林内必要的辅助道路;对竹林内杂草、杂灌和老、病、残竹进行清理。

五、实施步骤

(一)申报(4月1日-4月30日)

1、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自愿申请,以书面申请形式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由乡镇(街道)统计汇总送县林业局汇总备案(申报程序参照附1、附2)。

2、申报资料。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身份证号码、粮补折子帐号、农户代码、造林年度(竹林可忽略)、造林树种(竹林可忽略)、造林面积(竹林可忽略)、竹林道长度、竹林面积、联系方式等,并由所在村、组签出证明意见加盖公章和林权证复印件(已分山到户没有发林权证的由村、组开具造林证明),承包流转林地合同书复印件,合股造林合同复印件。提供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务工的劳务合同复印件,对接的建档立卡户身份证和扶贫专用账户信息资料、电话号码等。

(二)计划分配(5月1日-5月28日)。由县林业局根据各乡镇(街道)申报情况,结合全县实际情况下发计划任务到各乡镇(街道)。分配原则:一是全县覆盖;二是建档立卡户优先;三是造林和流转大户优先;四是除造林和流转大户外按比列分配(附3、附4)。

(三)作业设计(5月29日-6月30日)。由项目实施乡镇(街道)根据计划分配情况,完成作业设计,在6月30日前将作业设计正式文稿(包括电子文稿、图、表)送县林业局汇总。

(四)项目施工(7月1日-8月31日)。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要合理项目实施主体开展施工,可以设计一个小班指导一个小班开展施工,要求实施主体严格按照作业设计施工,并保留小班施工前、中、后照片资料。

(五)项目验收(9月1日-9月30日)。项目验收分两步进行。第一步(9月1日-9月10日),由项目实施乡镇(街道)开展自查验收,形成自查报告,连同施工前、中、后照片资料一起送县林业局(包括电子文稿、图、表);第二步(9月11日-9月30日),由县林业局根据项目实施乡镇(街道)提交的自查报告,开展全县森林抚育验收,形成全县项目验收报告。

(六)补助发放(10月1日-11月20日)。项目实施乡镇(街道)根据全县验收报告,以及项目实施主体提供的信息资料(包括项目实施主体支付给对接建档立卡户扶持资金的银行流水)制定补助发放表,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汇总,将补助发放表和实施主体的信息资料送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汇总后公示,公示后通过一卡通发放。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申报主体初审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审核主体是否符合森林抚育条件的业主,是否按要求对接建档立卡户(每100亩或1公里对接一户、每户承诺不少于500元的扶持资金或劳务工资),审核对接的建档立卡户是否属实;复审由县扶贫办负责,审核对接的建档立卡户是否属实;审核单位签字盖章后送县林业局汇总。

(二)规范设计。项目实施乡镇(街道)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开展作业设计,设计必须符合林分现状,符合林分生长需要。抚育间伐的必须先向县林业局申请间伐设计,在间伐设计的基础上开展抚育设计,必须保持数据的一致性、逻辑性。

(三)安全施工。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要及时做好项目施工主体的技术指导工作,按要求设立标准样方,严格按作业设计施工;督促实施主体制定安全施工制度,保证施工安全。竹林道建设实施主体在开工建设前必须办理林地占用相关手续。

(四)严格验收。项目实施乡镇(街道)在项目初步验收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验收,严禁弄虚作假,搞“人情验收”。林业局县级验收要进一步规范验收程序、严格验收标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五)及时报送。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要在规定时间点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并且对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附件:1、茶陵县2020年森林抚育项目申请表

           2、茶陵县2020年楠竹低改设项目申请表

           3、茶陵县2020年整合扶贫资金森林抚育计划预安表

           4、茶陵县2020年整合扶贫资金楠竹低改计划预安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