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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服务收费单位收费情况报送及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16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茶发改价[2016]17

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服务收费单位收费情况报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服务收费单位: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服务价格登记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湘发改价[2016]8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61025日起,我县取消服务价格登记证和年审制度,自2017年起不再进行上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

二、实施服务收费单位收支状况年度报制度,凡我县范围内的服务收费单位(从事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服务项目的经营者,见附件2)在每年第一季度向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股报送年度收费情况填写附件1并加盖公章)。

三、严禁各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以及随意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等违规行为,对上述违规行为将依法严加查处。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件:1年度服务收费情况表.doc

2服务收费单位名录.doc

2016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