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16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茶发改价[2016]17号
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服务收费单位收费情况报送及服务收费
各服务收费单位: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服务价格登记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6]8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6年10月25日起,我县取消服务价格登记证和年审制度,自2017年起不再进行上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
二、实施服务收费单位收支状况年度报送制度,凡我县范围内的服务收费单位(从事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服务项目的经营者,见附件2)在每年第一季度向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股报送年度收费情况(填写附件1并加盖公章)。
三、严禁各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以及随意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等违规行为,对上述违规行为将依法严加查处。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年度服务收费情况表.doc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