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23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茶发改价[2016]8号
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各相关单位:
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商[2016]478号)和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株发改发[2016]142号)文件精神,对我县农村用电到户价中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进行了调整,具体标准见省市电价表(附后),执行时间从2016年6月1日起。
附件:1、
株洲市四县各类农村用电到户电价表.xls
2、
湖南省电网(已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地区)销售电价表.xls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