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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县机关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茶陵县物价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15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茶 价〔2015〕11号

茶陵县物价局

关于调整县机关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县机关幼儿园:

你园向我局递交的《关于茶陵县机关幼儿园调整保教费收费的请示》已收悉。

根据《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局会同县教育局、财政局召开了幼儿家长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意见及建议,并参照毗邻县机关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报经县政府同意,对保教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机关幼儿园2015年秋季全日制保教费收费标准由现行的240元/月调整为400元/月。

二、严格执行《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斩行实施办法》第14条规定:调整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三、请认真做好调整保教费标准的宣传解释工作,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接受幼儿家长和物价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茶陵县物价局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