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茶陵县物价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29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茶 价〔2015〕7号
茶陵县物价局关于核定茶陵至浏阳线路最高客运价格的通知
湖南湘运集团茶陵分公司:
为加强客运价格管理,规范运输市场行为,根据《湖南省道路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湘价商[2014]61号)文件和《株洲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汽车客运站旅客站务费收取标准的通知》(株价价[2014]157号)文件精神,经请示市物价局同意,核定了茶陵至浏阳线路最高客运价格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茶陵至浏阳线路各站点最高客运价格分别为:茶陵至浏阳68元/人次(含微机费和高速路桥费);茶陵至大瑶56元/人次(含微机费);茶陵至南桥50元/人次(含微机费);茶陵至王仙45元/人次(含微机费)。
二、燃油附加费仍按现行规定,随燃油价格变化而联动调整。
三、你公司必须在汽车站和营运客车醒目处装贴公布《明码标价表》、监督单位和电话号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旅客监督。
以上票价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茶陵县物价局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