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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价〔2013〕3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茶陵县液化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茶陵县物价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9-20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茶 价〔2013〕37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茶陵县液化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茶陵县鑫达液化气公司:

根据《关于加强液化气价格监管的通知》(湘价消[2007]145号)和《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认真落实城市低保户液化气优惠价格政策的紧急通知》(湘价电传[2007]81号),现将我县液化气价格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根据现行进货价格水平,参照毗邻县(市)液化气销售价格,我县城区13.5㎏的瓶装液化气为110元/瓶,如需送气到户可加收5元的送气费。

二、低保户、困难户可凭有效证件,购买13.5㎏的瓶装液化气每瓶减免5元,每户每月限购1瓶。

本通知自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

  茶陵县物价局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