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茶陵县物价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9-20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茶价〔2013〕32号
茶陵县物价局
关于转发《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湘财综[2013]3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zip
茶陵县物价局
201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