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茶陵县环保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6-07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分配及落实情况:
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发〔2010〕15号)规定,2011我县开展初始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分配、认购相关工作,申购单位共有60家,涉及的化学需氧量115.93吨,氨氮2.88,二氧化硫403.84吨,氮氧化物115.928。截至目前,已经有42家企业完成了相关认购(化学需氧量51.54吨,氨氮2.74,二氧化硫209.55吨,氮氧化物95.06);有15家企业因市场淘汰、转产、政府关闭等原因企业已经不存在,无污染物排放,不需要购买;另有茶陵县中宇纸业有限公司、茶陵县东盛页岩砖厂、茶陵县尤最机砖厂等三家企业一直生产,我局多次催缴,这些企业仍未按要求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进行认购
二、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完成情况:
2013年我县减排任务为化学需氧量削减85吨,二氧化硫削减37吨,氮氧化物和氨氮无削减任务。2013年上半年我县得到环保部核查核算认定完成的减排项目有:结构减排项目2个,生活源项目2个,畜禽养殖治理项目13个。上半年实际削减化学需氧量87.08吨,其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减排66.02吨,生活源减排21.06吨;氨氮实际削减13.11吨,其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减排9.15吨,生活源减排3.96吨,实际削减二氧化硫43.6吨,提前完成全年减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