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06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为保障我县云阳办事街道处各社区低收入无房家庭和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根据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兴云家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如下:
一、租赁项目名称
茶陵县兴云家园公共租赁住房
二、租赁项目座落
茶陵县云阳街道办事处东山坝村欧江路
三、租赁业主单位
单位:茶陵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城西十六米街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四、租赁项目简介
1、基本情况
本次实施配租的廉租房为1、3、5、7、12、13栋,均为1至4层,混合结构楼梯房。公租房为8、9、11栋,均为11层混合结构电梯房,户型设计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分别为:楼梯房60.31 ㎡至65.82 ㎡,电梯房66.75 ㎡至69.53 ㎡。
2、装修标准
外墙:贴条形瓷砖
梯间:踏坡水泥粉刷,不锈钢扶手
室内:地面贴瓷板,墙壁刮瓷泥
水、电、天燃气:全部安装到户
厨卫:厨房装灶台、洗碗盆,卫生间蹲式大便器一个
门窗:入户防盗门,室内套装门,铝合金中空钢化玻璃推拿窗
五、租赁价格
1、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并结合我县实际,廉租房按合同面积租金均价为每月2元/平方米;低保户租金均价为每月1元/平方米(査验低保证)。公租房租赁按合同面积均价为每月7元/平方米;不分楼层差。(目前公租预收7元每平方米具体价格以发改局批文为准)
2、物业管理费用:楼梯房按租赁合同面积每月0.35元/平方米;电梯房按租赁合同面积每月0.6元/平方米;
3、廉租房保证金4000元,退房后无息退本金;
4、公租房保证金6000元,退房后无息退本金;
5、其他相关费用按国家政策执行。
六、租赁对象
此次为2019年1月1日以前申请的人员,分配对象为云阳街道办事处各社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无房户和进城务工人员;城区无私房家庭,已申请且自愿报名租赁兴云家园公共租赁住房并经审查公示符合公共租赁房条件的对象,具体见《茶陵县2021年兴云家园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名单公示》。
七、租赁流程
1、领取资格确认书的时间与地点
2021年9月 13日至 9月15日,本人带身份证、到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住房保障窗口领取资格确认书。
2、选房时间
2021年9月16 日上午9点前持资格确认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到达选房现场(选房现场设在茶陵县林业局六楼大会议室)
3、选房步聚
按租房资格顺序号抽取房号;
4、选房纪律
(1)参与选房的对象必须严格遵守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制定的选房纪律,不得以任何无理要求扰乱选房秩序,违者当即取消公共租赁住房资格。
(2)一人只限抽签一次,不能更改。
(3)凡未在2021年9 月16日上午9点未到达选房现场的,作自动放弃选房资格处理。
(4)凡已放弃抽取房号的申请人,所选房号由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另行处理,申请人两年内不予安排其它保障性住房。
(5)凡已取得房号的,自2021年 9月16 日起至2021年 9月18 日止,到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公房所缴纳相关费用并签订租赁合同,在小区物业办领取房门钥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租赁资格。
(6)凡已抽取房号并缴清相关费用的,不得相互换房号。
八、监督管理
1、租赁户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手段骗取审核通过取得租赁资格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不计息退回所交费用,已入住的,收回房屋租赁权,并纳入黑名单,不得再次申请任何保障性住房待遇,对出具假证明的,上报县纪委监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违反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2021兴云公租公示
茶陵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