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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17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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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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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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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件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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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环验〔2015〕 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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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发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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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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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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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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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意见: 茶环验〔2015〕 7 号
一、湖南东信棉业(茶陵)有限公司由湖南东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创立,成立于2003年3月,注册资本11215万元,总资产18400万元,固定资产9906万元,净资产5785万元,现有员工1600余人。
1、湖南东信棉业(茶陵)有限公司织布厂项目位于茶陵经济开发区一期园区,织布厂一期工程投资2710万元,总建筑面积23400平方米,年产织布1380万米。工程征地25000平方米,由经济开发区完成“三通”的场地建设。项目建设以纱绽为原料的织布生产线,主要工序为整经、浆纱、穿筘、织布、整理、包装等过程,并配套建设办公楼、锅炉房、废水处理设施、化粪池及噪声等环保设施。项目于2006年2月委托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为我公司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6年2月13日得到了茶陵县环保局的批复。2006年3月开始建设,2007年元月建成投产。
二、该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本工程浆纱洗涤水经内置絮凝沉淀加过滤装置处理达标后外排进入城市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管网,再收集进入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
2.废气。本工程2t/h锅炉燃烧废气经水膜除尘后经20米烟囱外排,水膜除尘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6000m³/h,除尘效率达85%以上,污染物排放量较小。
另外生产车间产生无组织排放的粉尘,绝大部份回收再利用,由于厂房密闭,加上厂界高围墙,微量外泄粉尘对周边几乎不产生任何影响。
3、声环境。本工程锅炉风机噪声经基础减震、隔声处理后,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织布车间产生的噪声源强在100dB(A)左右,织布厂房位于整个工程的中间,声环境不敏感,经基础减震、厂房采用隔声墙隔声后,对声的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柴灰,柴灰用于绿化施肥,对环境没有任何影响;验布工序产生的次品经收集后外卖,对环境无影响。
5、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水、气、声、固废物等方面经环保措施后,均达到环保要求。本项目符合茶陵经济开发区入驻条件,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厂区内不仅做好生产经营,同时也做好了绿化工作,美化环境。
三、根据茶陵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项目的验收监测结果表明(茶环监技字2015第62号),项目外排废水、废气、噪声均达到了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验收资料齐全,基本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验收组验收意见,湖南东信棉业(茶陵)有限公司生产线扩建(织布厂)项目一期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整改要求。
1.继续加大环保投入,浆纱工序产生废水必须经有效的絮凝沉淀和活性炭过滤吸附后达标外排;
2.锅炉麻石水膜除尘设施必须定期清理,以达到良好的处理效果;
3.本项目2t/h锅炉由环保审批的以低硫煤为燃料改为柴薪,为减排措施,予以支持,但要避免以湿柴为燃料。
五、在以后生产经营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完善和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如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环保设施标识牌等。
2. 继续加强环保管理,切实加强污水处理系统、麻石水膜除尘等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和现场管理,各污染物必须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3. 运行过程中不得擅自停运或故意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确因故障或其它原因需要停运,必须报经我局批准。一旦出现超标排放现象,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 加强对员工环保安全内容的教育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力争成立一支环境应急队伍。
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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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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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局验收批复存有异议的,可以向茶陵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茶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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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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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 0731-25221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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