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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馨隆玻璃厂年产30万㎡钢化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30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批复文件名称

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批复文件文号

茶环验〔2015 9  

批复发文时间

20151130

2015115日,茶陵县环境保护局主持召开了茶陵县馨隆玻璃厂年产30万㎡钢化玻璃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茶陵县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管理股、茶陵县馨隆玻璃厂等单位代表(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现场察看了建设项目的主体建设与污染防治措施建设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报告监察大队关于试运行期环保日常督查情况和监测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茶陵县馨隆玻璃厂位于茶陵县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13亩。该公司20134委托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茶陵县特种玻璃开发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于2013422日通过局审批审批号为茶环审20137,建设项目批复主要建设内容有年产能力为30钢化玻璃和年产80离线低辐射镀膜玻璃但实际只建设了本次验收的年产30钢化玻璃生产线。此条生产线于20141月开工建设,20148竣工,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主要生产设备有钢化炉1台、数控切割机2台、双边磨边机2台、玻璃清洗干燥机2台、玻璃架2台,主要环保设施设备有雨水收集管网、污水沉淀池、设备自带的集气罩和抽风系统。

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落实情况

      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工程施工砼浇筑和机械、车辆的冲洗废水,以及施工工人生活用水,其中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外排,生活废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工业园污水收集管网。

      废气:施工过程中的废气主要在土石方的挖填及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般性粉尘,施工过程中公司通过洒水进行降尘,减少粉尘的排放。另外选择合理的建筑材料运输线路、加强原料堆场的管理等措施加强施工期间废气的管理。

      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噪声级别为85-90dB公司均为昼间施工,夜间不施工,且周边500m范围内无居民,基本上不产生影响。

      固废:施工中产生的水泥袋、废旧物资均回收。其他垃圾统一堆放,在指定地点消纳,以免影响周边环境。

    生产中各类环保设施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废水:投资70余万元建设了雨水管网、污水收集管网、污水沉淀池、化粪池、隔油池。①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为设备冷却水,公司建设有一座54m³的三级废水沉淀池,冷却水沉淀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②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收集管网。

      废气:①投资10万元在钢化炉上安装了集气罩和抽风系统,及时将钢护玻璃出炉冷却时产生的热空气和微量玻璃粉尘外排

      噪声:对主要产生噪声设备采取了安装消声装置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措施,防噪声对周环境污染。

      固废:合理设置垃圾堆放场地,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玻璃外卖。生活垃圾均进行分类收集,实行垃圾减量化,废品利用或回收,不可回收类垃圾由县环卫部门收集送垃圾填埋场处理,确保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验收结论

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根据茶陵县环境监测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茶环监技字(2015)第75号),主要污染物均达到了国家排放标准,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茶陵县馨隆玻璃厂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整改要求和今后注意事项

1. 安装食堂油烟废气收集处理装置,确保食堂油烟废气得到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2. 做好环境现场管理和环保设施的维护工作,确保各项污染因子均能稳定、达标排放,并建立和完善各环保设施的运行台账。

 

 

 

 

 

                                            

 

 

 

 

 

 

 

                        验收部门: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11月3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对我局验收批复存有异议的,可以向茶陵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茶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茶陵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  0731-25221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