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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2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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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茶陵县馨隆玻璃厂年产3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生产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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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茶陵县馨隆玻璃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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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茶陵县经济开发区金星工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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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单位 |
茶陵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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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
2015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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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报告情况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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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
茶陵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 0731-25221573 |
说明:建设单位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前,应依法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信息,并在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同时附删除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及删除依据和理由说明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时,应对说明报告进行审核,依法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