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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08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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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件名称 |
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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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件文号 |
茶环验〔2015〕 7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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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发文时间 |
2015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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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复 文 件 全 文 |
验收意见: 茶环验〔2015〕7 号 一、株洲市瑞祥铸业有限公司设计年产1万吨铸铁件生产项目2014年5月委托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同年, 二、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本项目施工期加强管理了施工扬尘,同时做好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指定堆放工作。同时,设置围挡,以减少噪声的排放 (二)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冲天炉、中频炉配套建设了水膜除尘设施以及废水回用沉淀池,其中中频炉废水回用沉淀池参照环评意见,容积达到37.5m³,能够有效沉淀冷却废水并回用;同时,中频炉、冲天炉烟囱排气高度都达到15m以上;抛丸清理机自带布袋除尘设施。 各项环保设施的建设都严格落实了环评审批意见。 三、根据茶陵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项目的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外排废水、废气、噪声均达到了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验收资料齐全,基本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验收组验收意见,通过株洲市瑞祥铸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铸铁件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整改要求 (一)完善验收申请资料。根据环评要求,固体废物要定时清理,交由水泥厂处理,因此,验收申请资料当中补充与水泥厂签订固体废物回收处置协议。 (二)抛丸清理机杜绝夜间运行。你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为2台抛丸清理机,夜间应杜绝抛丸清理机生产作业,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不扰民。 (三)加大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力度。其一:位于厂棚上方的抽风机要正常运行并定期及时清理通风管道,避免管道发生堵塞;其二:冲天炉、中频炉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分别经水喷淋除尘和集气罩收集后,由15M高烟囱排放,水喷淋除尘废水必须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 (四)加强对厂区的环境现场管理。对厂区实行及时洒水和清扫作业,减少无组织排放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加强周边绿化。 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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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对我局验收批复存有异议的,可以向茶陵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茶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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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茶陵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 0731-252215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