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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28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德发液化气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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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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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德发液化气站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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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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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思聪街道办事处华隆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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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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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德发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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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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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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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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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位于茶陵县茶陵县思聪乡华隆村的荒地中,总用地面积7945.06平方米,总建筑物面积1080平方米。详细建设内容见表1。项目共设置露天储气罐4个,分别为3个100立方的储罐和1个80立方的残液储罐,本项目用地范围内设不低于2m的非燃烧实体围墙将站区与外界环境分隔;罐区设有1m高的防火堤。项目储罐区设置在厂区西面,厂区中部设置为充装间和瓶库,厂区东面出口出为生活区,区域内沿着围墙设置3m宽的环形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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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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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污染防治:运营期少量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用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
废气污染防治:经过预测,项目无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但是需要设置43.55m的安全防护距离。
固体污染防治:生活垃圾设置多个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运至茶陵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液化气残夜由厂家回收利用。
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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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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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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