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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环保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27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战备盐储备仓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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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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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备盐储备仓库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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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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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茶陵大道以南,茶陵火车南站西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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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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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茶陵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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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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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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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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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4451.38 m2(折合约21.67亩),建筑占地面积4056.25m2;规划总建筑面积为24829.15m2;其中营销大厦及产品陈列室建筑面积为15817.41m2,办公楼建筑面积为4099.74m2,职工宿舍及食堂建筑面积为4032m2,挂车车库建筑面积为880m2。同时配套建设给水泵房、消防泵房等公用设施以及区内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
本项目建设1栋高9F营销大厦及产品陈列室(1#楼),1栋高6F的办公楼(2#楼),1栋高6F的职工宿舍及食堂(3#楼),1栋1F的挂车车库(4#楼)。项目容积率为1.72;建筑密度为28%;绿地率为32.6%;总地面停车位数为74个。项目建成后可配送营销约3000t/a食用盐,主要为居民食用盐及食品加工企业用盐;战备盐储备食用盐约180t。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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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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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环保: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使用商品混凝土并实行围挡作业;不准夜间施工,确因工艺要求连续作业,须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向周边居民公示;施工废水应处理达标后排放;按规定处置弃土;做好水保工作。
营运期环保:1、废水:近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设备进行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处理后再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规划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均经马伏江排入洣水。2、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外排;垃圾收集桶垃圾采取日产日清方式,由环卫部门及时收集和转运;地面停车场加强自然通风。3、噪声:配套设施隔吸声、减震处理,道路和停车点合理布局和设计,加强机动车管理。4、固废:生活垃圾设置多个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运至茶陵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破损或过期的食盐送厂家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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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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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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