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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环保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2-09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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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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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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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件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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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环验〔2015〕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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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发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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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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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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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件
全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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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意见: 茶环验〔2015〕 1 号
2015年1月8日,我局组织环境监察大队、管理股、环境监测站等相关部门人员对中石化湖南茶陵石油分公司紫云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人员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汇报,检查了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了相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1. 中石化湖南茶陵石油分公司紫云加油站,位于茶陵县新城区紫云路与犀城大道交汇处(下东乡头铺村),为三级站,项目总投资700万,环保投资20万。占地面积2861m2 建筑面积1352.3 m2,30 m3油罐4个,加油机4台,可提供93#、97#汽油、0#柴油加油服务,年销量3000吨。基本符合环评登记表和环评批复确定的建设规模、地点。
2. 该项目在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方面,主要落实了以下工作:
(1)建设期间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噪措施,建设临时垃圾转运站,对建筑垃圾及时进行了清理。
(2)修建了地下储油区防渗池和隔油池,确保地下储油罐溢流的油品不会外泄。
(3)建设了雨污分流两套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4)安装了油气回收系统,提高油气的回收率,同时有效降低场区内有机废气的排放量。
(5)对生活圾进行了分类收集,可回收类进行综合利用,不可回收的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及时送县垃圾填埋场处理,确保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3. 根据茶陵县环境监测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茶环监技字(2014)第102号),主要污染物均达到了国家排放标准,验收组认为,项目建设能较好的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建设中基本落实了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各类验收资料齐全,基本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在以后的工作中,还要必须做到:
(1)继续完善地面废水收集系统的建设。
(2)加强站内各环保设施以及生产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3)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加强埋地油罐区防渗池观测井以及其他环保设施的巡查,并及时登记巡查情况。
(4)油罐底油属于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要求进行处理,并及时、按时做好处理记录。
(5)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公共环境干净整洁。
(6)加强对员工的业务、环保安全内容的教育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存和检查工作,按期开展应急演练。
(7)继续加强厂区及周边环境绿化、美化。
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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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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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局验收批复存有异议的,可以向茶陵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茶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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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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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 0731-25221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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