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环境保护>环境监测公示

茶陵县株洲康圣堂医药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来源:茶陵县环保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1-07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批复文件名称
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批复文件文号
茶环验〔2014〕
批复发文时间
2014年12月23日
验收意见:              茶环验〔2014〕
    一、茶陵县株洲康圣堂医药产业园一期工程位于茶陵县经济开发区小车村东环路东南侧,项目占地50169.70m2,总投资74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药材前处理车间及仓库、口服液体制剂大楼、提取车间、质检办公楼、锅炉房、污水处理设施等工程。建设地点、内容与环评一致。
二、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1.厂区设有雨水收集管道,实行雨污分流。投资200余万,建设了一座处理能力为200t/d的污水处理站,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经接触氧化法处理后外排。
2.公司建有一台2 t/h燃柴燃煤两用锅炉,主要以薪柴为燃料,辅以燃烧少量低硫煤,燃烧废气由麻石水膜除尘设施处理后经过30m高的烟囱排出。
3.锅炉主要以烧柴和药渣为主,炉渣产生量较少,1个月清理一次,同其他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垃圾车运至垃圾场。
4.厂区合理布局,噪声产生量大的车间布置在离居民较远区域,产生噪音较大的设备如锅炉引风机等实行隔音处理,同时利用厂房、围墙和绿化带进行隔音。
三、根据茶陵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项目的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外排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均达到了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验收资料齐全,通过茶陵县株洲康圣堂医药产业园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整改要求
1. 进一步完善厂区东侧锅炉风机房和污水处理站泵房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不得影响厂区东侧下东乡中学以及周边居民的正常学习与生活。
2.加强与厂区周边未搬迁居民的沟通协调,尽快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的搬迁。
3. 按要求重新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备案。按要求组建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和开展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4. 进一步加大厂区绿化建设力度。同时加强厂区二期工程未建设区的地面硬化和绿化建设
五、在以后生产经营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 继续加强环保建设,切实加强污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和现场管理,各污染物必须做到稳定达标排放,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2. 运行过程中不得擅自停运或故意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确因故障或其它原因需要停运,必须报经我局批准。一旦出现超标排放现象,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 加强完善和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如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环保设施标识牌等,同时将厂区雨污分流布局图和相关的环保制度上墙。
4. 加强对员工环保安全内容的教育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5.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6. 茶陵县株洲康圣堂医药产业园二期工程需办理相应的环评审批手续方可建设。
                           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12月2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对我局验收批复存有异议的,可以向茶陵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茶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茶陵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 0731-25221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