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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环保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4-2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省、市及我局制定的《2014年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要求,我局各股室积极配合行动方案,落实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现将排查阶段工作公示如下:
1、拟定我县排查企业数目133家。截止2014年4月18日,133家企业已完成自查表填报并报送我局备案,我局已完成全部复查工作,并报市局备案;
2、共排查出污染隐患企业36家。其中主要问题为企业试生产时间超过三个月,未及时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以及污染物排放不稳定;
3、下达责令整改文书35份。针对我局在复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共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35份,督促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消除污染隐患;
4、加快整治步伐。整治阶段,我局将组织精干力量,对发现的污染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对消除污染隐患企业进行验收,完成省、市及我局年初制定计划任务。
附件:
茶陵县环保局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排查阶段情况部分企业公示.doc
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