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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12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茶陵县的龙兴纸业、中宇纸业两家公司有少数落后的生产线、落后的生产工艺装备未拆除。在淘汰小造纸落后产能工作中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
责任单位:茶陵县人民政府、茶陵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火田镇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淘汰落后的工艺装备
完成情况:我县人民政府组织科工局、环保、市监、国土、电力等部门联合执法,督促两家企业均按照淘汰落后产能要求,已于2018年10月完成了淘汰任务:其中中宇纸业拆除了4台787、2台1760纸机,龙兴纸业拆除了4台1902纸机。完成整改。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2日
受理部门:茶陵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31-25268910
茶陵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