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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24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比较突出,有相当数量小型畜禽养殖场存在污染环境问题
责任单位:茶陵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整改目标:对全县小型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全覆盖,应治尽治
整改措施: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县政府及时出台了《茶陵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作方案》(茶政办发〔2019〕63),将小型畜禽养殖场的粪污治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纳入了奖补范围。成立了茶陵县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江小忠同志任组长,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了专门班子,制定了工作方案。
(二)出台政策,强化支持。为推进整县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县财政整合了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资金4000多万元,出台了《茶陵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奖补办法》。
(三)加强组织,强化指导。全县共召开工作安排及调度会17次,畜禽粪污治理技术培训13次、2400人次,发放《茶陵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知识手册》1200册。各乡镇、村对本辖区内的小型畜禽养殖户进行了大摸底、大走访和实地技术指导,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制定了畜禽粪污治理技术方案。做到了畜禽养殖场全覆盖,应治尽治。
(四)强化督查,纳入考核。根据工作方案,明确各乡镇(街道)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制定了任务完成时间表,按季度进行督查,每季度下发《茶陵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同时将粪污资源化项目纳入了人居环境整治季度考核。
整改效果:
(一)对已经退养或暂未养殖的散养户,养殖户与村部签订了退养协议或粪污不外排承诺。
(二)对没有退养的小型畜禽养殖户,畜牧技术人员协助制定了畜禽粪污治理技术方案,填写了项目申报书,做到了应治尽治。
(三)严格验收。2019年、2020年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县财政局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各中小养殖场的畜禽粪污治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进行了验收,都达到了养殖粪污不外排,实现了种养结合、资源化循环再利用目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株洲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已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5天。
公示时间:2020年8月24日-28日
受理部门:株洲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5215947
联系地址:茶陵县云阳街道公园路株洲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