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环境保护>环境监测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15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茶陵县严塘镇湾背钨矿废渣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茶陵县严塘镇湾背钨矿废渣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茶陵县严塘镇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养猪场旁
建设内容:项目红线面积为47680m2,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对场地内遗留的厂房进行拆除整理,将拆除后的建筑垃圾转运至场区内填埋处置,对场地内的3个废弃水塘的积水抽排处理;在场地内建设一座库容10万m3的一般二类工业固废填埋场,将场区内堆积的9.7万余方废渣、尾砂及建筑垃圾等进行开挖清理,集中安全填埋处置;所有工程完工后,再对场地进行生态恢复。
二、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tStRF5jRXAMtZATqZAAvQ 提取码:hlk2
三、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去建设单位查看纸质报告书。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3km范围内居民、学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个人和团体。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Ac_Z4PVTy3L8A_6P4VpWg 提取码: w63x。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单位地址:株洲市茶陵县云阳街道陵园路
联系人:谭股长 联系电话:13974176071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