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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10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谭伯华竹木加工厂废木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废木板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茶陵县虎踞镇银湖村 |
建设单位 | 谭伯华竹木加工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租赁银湖村村委会现有闲置厂房进行生产,本项目占地面积2800m2,建筑面积2030m2。厂区范围内不包含办公室。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噪声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隔声降噪处理后,再经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噪声贡献值很小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四格净化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浇灌。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锅炉废气:本项目采用布袋除尘器对燃烧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烟气进行除尘处理经处理后净化后锅炉废气由15m烟囱高空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SO2、烟尘、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限值分别低于300mg/m3、50mg/m3、300mg/m3的要求。粉尘: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粉尘产生量为0.2t/a,,产生速率为0.083kg/h,粉尘经风机抽至密闭粉尘收集室进行处理,收集率为75%,经处理后粉尘排放量为0.05t/a,为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热压工序VOCs产生量为0.04t/a,产生速率为0.017kg/h,VOCs产生量较小,为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无组织VOCs对敏感点和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木材边角料、胶料桶生活垃圾。木材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给其他相关企业。胶料桶:应放置于厂区暂存场所,定期由供货商回收利用。废钉子:外售至废品回收站。锅炉渣:外售给当地农民用作农肥;粉尘收集物:外售给生物质燃料公司;四格净化池底泥:定时清出,用作农肥。生活垃圾:本项目在厂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