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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环保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0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恒泰康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茶陵恒泰康医院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茶陵县南站新区茶陵大道与莲花路交汇处东北角 |
建设单位 | 茶陵恒泰康医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茶陵恒泰康医院有限公司拟投资1300万元在茶陵县南站新区茶陵大道与莲花路交汇处东北角(茶陵南站新区内)场地新建茶陵恒泰康医院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5659.3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953.76平方米。设置床位100张,预计营运后门诊人数约9000人次/年,主要开设精神专科,包括门诊(急诊门诊)、心理咨询、配套检验室(常规体液、血液检验)、B超/心/脑电图室(超声诊断专业,心电图诊断专业、电脑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本项目不设同位素治疗及诊疗科室,不设置放射科(预留DR控制室,拟二期再行设置),不设置传染病房,不设置锅炉房、宿舍。项目主要为茶陵县行政区域及周边区域内罹患急慢性神经、精神疾病的病人提供诊疗服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餐厅废水采用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和医疗废水汇集后一起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经院内拟建的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强化+消毒”工艺)处理消毒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近期,项目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二级强化+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排放标准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马伏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轻微。远期,待茶陵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且项目所在区域污水并入该污水处理厂纳污管网后,本项目废水预处理后可通过茶陵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洣水,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影响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备用发电机尾气由内置专用烟道引至发电机房所在构筑物楼顶排放,能够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中第三阶段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采取地埋式,通过对各池体设置盖板、上方及周边种植隔离绿化带减轻恶臭影响,类比同类项目可知项目污水处理站周边H2S和NH3最高允许浓度分别可控制在0.03mg/m3和1.0mg/m3以下,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环境影响 设备噪声源强一般在70~95dB(A)之间,采用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处理后,临路侧西、南场界噪声昼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的要求,东、北场界噪声昼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影响 营运期生活垃圾在院内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医疗固废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至医疗固废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规定,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可避免固体废物排放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不会对当地的景观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