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受理情况

茶陵县祥和废机油收购经营部 废矿物油收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6-24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祥和废矿物油收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祥和废矿物油收集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茶陵经济开发区(株洲粤港商贸物流园有限公司内)

建设单位

茶陵县祥和废机油收购经营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茶陵县祥和废机油收购经营部拟投资 60 万人民币,在茶陵经济开发区内株洲粤港物流园有限公司内建设祥和废矿物收集项目。其占建筑面积为300m2,(可见附件3租赁合同)贮存规模为50m3(为一个50m3卧式储罐不含桶装油存储),预计建成后年周转暂存400t废矿物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999 10 1 日施行)集中收集茶陵、炎陵县等地区产生的部分危险固废,暂存后运输至有对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后噪声主要来自交通噪声。经建设单位通过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运输路线上尽量避免高声鸣喇叭,运输车辆在进出厂房时低速慢行,降低噪声值。本项目的噪声对周边影响甚微。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再排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汇入马伏江,不会对湘江造成影响,本项目无生产废水。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储罐“大小呼吸”产生非甲烷总烃,加强车间通风,对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本身为危险废物的暂存周转,自产的危废固废与本项目周转危废一起转运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