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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火田镇贝水下陇采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5-13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火田镇贝水下陇采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茶陵县火田镇贝水下陇采石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茶陵县火田镇贝水村下陇

建设单位

茶陵县火田镇贝水下陇采石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茶陵县火田镇贝水村下陇,主要产品为建筑用花岗岩,年产量为10万t,总投资500万元。项目拟于2020年5月开建,将于2020年8月建成投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噪声防治措施:对项目固定噪声源首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采用减振安装,并采取吸声、隔声、消声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对于运输设备噪声,采取低速禁鸣,限速限载,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等;经过振动安全距离的计算,在安全距离内无居民点等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加强对员工的保护,实行定期体检,发放防声耳塞、耳罩和防声帽盔等防护用品,降低对员工的影响。经过上述措施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初期雨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用于一部分用于降尘用水,剩余部分外排;生活废水经四格净化池、隔油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粉尘为无组织排放。临时排土场要求定期播撒草籽,并采取喷淋洒水进行降尘;产品临时堆场设置顶棚和围挡并采取喷淋洒水进行降尘;采场及装载点采取喷淋洒水进行降尘;装载过程中要求较低作业高度,并采取喷淋洒水方式进行进行降尘;破碎筛分区破碎机和振动筛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经风机引至布袋收尘后粉尘分别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并且在破碎机增设钢板房形成封闭破碎场,破碎站周边装设雾化喷淋装置。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统一收集、运输,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其他一般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危险固体废物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各种固废经上述方式妥善处理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