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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火田镇五马槽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10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火田镇五马槽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茶陵县火田镇五马槽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

建设地点

茶陵县火田镇山田村五马槽

建设单位

茶陵县古石矿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茶陵县古石矿业有限公司投资180万元建设茶陵县火田镇五马槽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项目位于茶陵县火田镇山田村五马槽,采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13°7440″,北纬26°8981″,占地面积为13600㎡,设计开采标高+400m~+328m标高,采用露天台阶式开采方式,建设有工作人员休息间,办公生活区为租用原有林场的办公用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气有爆破废气、露天采场粉尘、运输扬尘和油烟废气,其中爆破废气经洒水抑尘和密封爆破处理,露天采场粉尘和运输扬尘经洒水抑尘等措施处理后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经以上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中钻孔、爆破、覆土剥离、运输等环节中均需洒水,但该用水量较小,经蒸发等损耗后不会产生地面径流以及外排废水。初期雨水可经截排水沟和防渗沉淀池接纳回用于喷洒抑尘,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施肥,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汽车和设备在采取隔声、减震、禁止鸣笛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废石和剥离表土、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废机油和废油桶,其中废石和剥离表土、沉淀池沉渣可暂存于排土场内,废石可用于铺路;剥离的表土和沉淀池沉渣可用于矿区后期复垦;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机油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油桶由供应商回收利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工程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的处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