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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茶陵天然气气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12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天然气气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茶陵天然气气站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茶陵经济开发区内

建设单位

茶陵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茶陵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拟投资400万元对天然气气站进行扩建,扩建内容为在原储气站预留位置新建1100 m3LNG 真空绝热保温立式储罐,扩建后气化规模仍为2000Nm3/h1.2×104 Nm3/d;同时在储气站旁净地新建一个LNG汽车加气站,加气站采用20m3储罐LNG单泵单机集成式撬装设备,设有120m3卧式高真空珠光砂LNG储罐,1LNG加注和1台单枪LNG加气机。LNG加注装置由LNG泵撬(含低温潜液泵、卸车/调压增压器、EAG加热器、低温管件阀门、安全放散管道、仪表柜等设施的集成撬)、PLC控制系统、仪表风系统以及连接管道、阀门组成,属三级LNG加气站,加气站最大可加气能力3.0Nm3/d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噪声:采用控制车速,禁止车辆鸣喇叭,设置隔音间等噪声治理措施后,使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靠近道路侧)、3标准限值;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四氢噻吩包装桶在厂内暂存后由原料厂家回收重复利用;

废气正常营运期间废气产生主要为加气作业无组织排放、工艺装置区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产生量少,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茶陵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排入文江,汇入洣水。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