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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东山石业文明废石经营部年加工6万吨建筑砂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1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加工6万吨建筑砂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加工6万吨建筑砂石项目

建设地址

茶陵县腰潞镇雷加冲

建设单位

茶陵县东山石业文明废石经营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000m2,在厂区内建设原料区、生产区、成品区、办公区,配套建设配电间、地磅房、洗车台以及厂区道路。

本项目不开采砂石,只对花岗岩废石及边角料进行破碎、筛分、制砂等工序,应客户要求,部分石产品含泥量要求非常低,过筛时对其进行冲洗。项目拟建设1条制砂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加工6吨建筑砂石,其中成品砂为4万吨/年,成品石为2万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影响:项目施工内容主要为生产设备安装。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噪声、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由于项目施工期工程量非常小,且施工期很短。因此,项目施工期对产污非常小,随着施工期结束,其影响也会相应的消失。

营运期影响:

废水: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地面冲洗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经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厂区内不设食宿,员工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废气为堆场扬尘、运输扬尘和汽车尾气。采取设置围挡、搭设顶棚、厂区道路硬化、降低车速、洒水抑尘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源强在70~90dBA),通过合理布局、严控作息时间、减震降噪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污泥和生活垃圾。污泥干化后定期交给巨田村村民填路填坪;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方法满足环保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5、本项目营运期原料、产品、污泥、生活垃圾需要运出,运输过程中将产生道路扬尘及交通噪声。项目原料及产品均采取篷布密闭运输,物料洒落引起的粉尘极少;建议建设单位对场区至南面省道之间的道路定期洒水,减少路面扬尘,经采取措施后,车辆运输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场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对运输产品的车辆进行冲洗,可有效减少路面扬尘,对两侧农作物、居民影响不大。项目物料运输过程中,车辆在经过敏感区域段(居民区)禁止鸣笛,减少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在采取以上有效措施后,项目交通运输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