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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25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白云街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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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茶陵县白云街一期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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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茶陵县云阳街道东山坝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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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茶陵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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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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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茶陵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拟投资1528万元于茶陵县云阳街道东山坝村建设茶陵县白云街一期建设项目,项目属于城市次干道,西起犀城大道,东达欧江路,全长约360m,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0+360m,道路大致南北走向。设计车速为30km/h,双向四机动车道。标准横断面为标准横断面为5米(人行道)+1.5米(非机动车道)十3.5米(机动车道)十3.5米(机动车道)十3.5米(机动车道)十3.5米(机动车道)十1.5米(非机动车道)+5米(人行道)=27.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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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噪声防治措施: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等措施,可将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设置隔油沉淀池,对施工作业废水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再回用于施工场地,因此施工作业废水对区域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保持路面的清洁、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物料堆场四周设置围挡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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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