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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28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茶陵大道延伸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茶陵县茶陵大道延伸段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茶陵经济开发区工业园 |
| 建设单位 | 茶陵经济开发区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概况 |
茶陵经济开发区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8482.09万元于茶陵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新建茶陵县茶陵大道延伸段建设项目,项目西接莲花路,东到兴盛路,全长1899.92m,路幅宽36m,双向6车道,定位为城市主干道,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噪声防治措施: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等措施,可将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人员生活租用附近民用租房,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保持路面的清洁、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物料堆场四周设置围挡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 |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