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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00吨腻子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1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茶陵县真奇建材涂料厂年产1500吨腻子粉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真奇建材涂料厂年产1500吨腻子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产1500吨腻子粉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茶陵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株洲市茶陵县真奇建材涂料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瑞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茶陵县经济开发区,拟投资50万元在株洲市茶陵县经济开发区租赁金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厂房等新建腻子粉生产项目,预计项目投产后年产1500吨腻子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配料粉尘、出料口装袋粉尘以及原料堆放区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无组织粉尘采取对原辅料堆放区加设蓬盖和围挡单独隔开、洒水抑尘等措施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配料粉尘、出料口装袋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加15m排气筒外排,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因此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排放,只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地出租方基础设施,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经开区污水管网进入茶陵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文江。
     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本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营运后,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无超标现象。营运期间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厂房隔声、植被吸声、距离衰减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的除尘器粉尘、废包装袋、机修固废、生活垃圾。除尘器粉尘全部收集后用作原料回用于生产中,不外排;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外售回收公司处理;机修固废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转移填埋。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妥善处置,满足环保要求,对环境影响很小。
公众参与情况根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