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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20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株洲石油分公司茶陵县高陇加油站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茶陵县高陇加油站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茶陵县高陇镇光明村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株洲石油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原址新建3台SF双层油罐,分别存储0#、92#、95#油品,单罐容积均为30m3;管线重埋,网架扩大,新建非油仓库。重建加油站卸油、加油、通气工艺管道系统和加油站自控系统,重建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建成后该加油站油罐总容积为90m³,折合汽油当量总容积为75m³(柴油折半计入容积)。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油罐大小呼吸、加油机作业等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使用油气回收系统进行密封式回收;汽车尾气通过自然通风扩散。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综合利用,冲洗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排放。 噪声:车辆噪声以及加油泵、发电机等机械噪声,噪声源强为65~85dB(A),加油机、发电机等选用低噪声设备,柴油发电机布置在发电机房内,此外通过加强日常加油车辆管理,绿化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含油废水、废渣等危险废物交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均按规定收集、暂存、处置,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