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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17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加工15吨金刚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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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加工15吨金刚石项目 |
| 建设地点 | 茶陵县虎踞镇黄石村坑上组 |
| 建设单位 | 株洲聚晶金刚石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6666.75m2,总建筑面积为2910m2;其中酸洗、破碎、筛选区建筑面积847m2,分选区建筑面积1793m2,球磨整形区268m2,原料暂存区283m2;宿舍食堂区域479m2,同时配套生产附属设备、环保工程设施等内容。 本项目年加工15吨金刚石,加工成金刚石微粉,产品规格为100~2000目。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影响:租用的厂房早已建设完毕,本次施工内容主要为设备的安装;由于工程量非常小,且施工期很短;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营运期影响: ①废水:生活污水经四池净化系统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经收集作厂区绿化用水,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酸洗清洗废水、碱液喷淋用水、树脂反冲洗水一同进入三级沉淀处理+回用水池处理,回用于酸洗后清洗用水;分级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再经制软水设施净化后用作分级用水。 ②废气:气流磨破碎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整形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净化后尾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可满足《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大表2中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酸洗加热过程产生的硫酸挥发气体,进入冷凝装置液化成液态硫酸,收集后定期回用,未被液化的少量硫酸雾废气,进入碱液喷淋塔进行净化处置,净化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可满足《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大表2中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厨房经家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要求。设定以生产区向外延伸50m为卫生防护区。 ③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破碎机、振动筛、空压机等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80~100dB(A),经采取减震、合理布局等噪声治理措施后,场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昼间≤60dB(A)标准限值。 ④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利用或外卖,危险固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