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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1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加工10万吨花岗岩废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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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加工10万吨花岗岩废料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茶陵县腰潞镇左江村卸甲山组 |
| 建设单位 | 茶陵县腰潞明发石材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茶陵县腰潞镇左江村卸甲山组,地理坐标N:26°59′02.08″、E:113°37′10.12″。具体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项目总用地面积3000m2,总建筑面积140m2。总投资200万元,年加工10万吨花岗岩废料,主要生产1~3cm碎石和0~5mm砂子,碎石产量为2万吨/a,砂子产量为8万吨/a。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该项目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加工粉尘、汽车运输扬尘、堆石场粉尘及燃油废气。建设单位拟将破碎筛分工序水喷淋,并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设备,进行降尘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对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运输车辆行驶时要限速,矿区内道路定时清扫,并安排专人洒水降尘;对产品堆场修建围挡设施,产品堆场上部设置罩棚,罩棚内设置喷淋装置,定期对产品进行洒水降尘;矿区周边主要以山地为主,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产生的燃油废气通过绿化带吸收后,可大大减少燃油废气,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通过以上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围农林地肥料,不直接外排。项目场区内初期雨水和砂石清洗废水经导流沟进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和分筛冲刷。 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建设单位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场区四周均为山体,噪声通过山体阻隔、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项目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山体阻隔、林木植被吸声后,对居民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可以外售给矿粉厂做原料;沉淀池沉渣及时清掏干化后可运送至当地路基填路,综合利用;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桶装收集后暂存于仓库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送至乡村垃圾收集点,对环境影响很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