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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西屏加油站建设项目变更说明审批前公示

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2-18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西屏加油站建设项目变更说明》,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茶陵县西屏加油站建设项目变更说明
建设地点茶陵县虎踞镇合湖村
建设单位茶陵县西屏加油站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2014年由茶陵县西屏加油站主持修建的茶陵县西屏加油站建设项目,其建设内容为新建站房、加油区、柴油汽油储存区、道路、围墙、消防设施、环保设施等,按三级加油站标准进行建设。设4个埋地成品油罐:柴油罐20 m3×1,汽油罐20m3×3,为双层钢制油罐。销售汽油、柴油共4000 t/a,其中97#汽油2000 t/a,93#汽油2000 t/a,柴油1000 t/a。本次变更内容为:将三级加油站变更为二级加油站,设4个埋地成品油罐:柴油罐30 m3×1,汽油罐30m3×3,为双层钢制油罐。将销售汽油、柴油共4000 t/a,其中97#汽油2000 t/a,93#汽油2000 t/a,柴油1000 t/a变更为销售汽油、柴油共720 t/a,其中95#汽油100 t/a,92#汽油200 t/a,柴油420 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地表水环境影响
       变更项目投入营运后,清洗地面水废水量约10 t/a,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以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要求。初期雨水本评价要求前期雨水需进入隔油池处理达标后外排。油罐清洗废水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油罐清洗资质的单位进行清洗操作,并对油罐清洗产生的含油废水及时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合理处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四池净化装置进行进一步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的一级标准后沿着国道G106的排水沟排入南面农灌渠,最后汇入洣水。
大气环境影响
       本变更项目废气主要来自油品的损耗而扩散到大气环境中的加油系统废气(非甲烷总烃)、进出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及柴油发电机废气。
       加油系统废气(非甲烷总烃)经上述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后,最终经埋地油罐通气管排放,排放非甲烷总烃0.1 t/a(9.0 g/m3),排气筒距地面不低于4米,浓度<25 g/m3,能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07)中的排放限值的要求。汽车尾气排放对外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柴油发电机废气外排可达到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噪声环境影响
       生活噪声:生活噪声值一般在55~65dB(A)之间,通过距离衰减后基本上可消除其影响。交通噪声: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出入加油站的机动车严格管理,使得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影响降到最小。柴油发电机噪声:在采取柴油发电机处安装于隔声房,主机房墙面贴吸声材料,并在隔声房顶部安装自然进风消声器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故本变更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固体废弃物影响
       主要固体废物为为含油废水处理及油罐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渣、员工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可避免固体废物排放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不会对当地的景观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