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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03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洣江河小潭崖背至检塘段竹筏漂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洣江河小潭崖背至检塘段竹筏漂流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湖口镇小潭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小潭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鉴于生态旅游的发展前景和小潭区域天然优越的地理气候环境,湖南小潭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拟建设洣江河小潭崖背至检塘段竹筏漂流项目。竹筏漂流区位于洣水水域,起点位于崖背段、终点位于检塘段,起点至终点往返距离约为3.2km。项目漂流范围水域面积约为192830m2,建筑占地面积320m2。项目组成为竹筏漂流区、游客服务中心(租赁)、停车场及地埋式污水处理站。 项目建成后近期竹筏漂流区域游客容量控制在每天300人次以内。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设游客餐厅,运营期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及游客生活污水。项目污水水质简单且日产生污水量较小,污水拟经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由专人负责将出水引至附近农业基地进行施肥,不外排。 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食堂烹饪油烟及停车场汽车尾气。 食堂油烟产生量约为0.009kg/d,少量油烟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为0.9mg/m3,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2mg/m3的要求。项目游客服务中心附近拟设置地面停车场,设计小轿车停车位100位。本项目建成后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是少量汽车尾气,项目地面停车位设置数量较少,废气污染物源强很小,同时在露天空旷条件下很容易扩散,项目周边绿化植被较好,因此车辆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环境影响 游客进入景区造成的社会噪声,随机性大且无规律,为规避营运期出现社会噪声超标的情况,建议控制游客数量使其不超过规划的日环境容量,并加强文明旅游的宣传,防止游客大声喧哗,出现社会噪声超标的现象,减小对附近村民声环境造成的污染影响。针对交通噪声,在管理部门加强对往来车辆引导、管理,设立明显的禁鸣牌,要求进出车辆禁鸣喇叭的情况下,交通噪声对周边居民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游客丢弃的废纸、塑料袋、果皮等废弃物。项目运营期间游客及工作人员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处置采取“分袋装放、定时收集、统一运送、集中处理”的办法,在区内设置多个垃圾收集桶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处置,做到日产日清;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污染影响。 生态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时期的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游客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废物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本项目的建设将会吸引更多的游客来此旅游,并带来相应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这些污染来自于密集的人类活动对动植物及其生存环境的威胁以及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 本项目处于洣水茶陵段中华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项目无工程施工建设、不从事捕捞、爆破作业,仅利用原生态环境从事人工竹筏漂流(不使用柴油机等动力设备),且已征求了茶陵县水利局、湖南省茶陵地方海事处、茶陵县畜牧兽医水产局意见,在遵守《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对游客进行规范管理,禁止往洣水中倒入任何垃圾,无废水外排的情况下,可不损害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