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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14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生产10万m2大理石及花岗岩板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生产10万m2大理石及花岗岩板材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茶陵县腰潞镇东山村勒棚山组 |
建设单位 | 湖南润和磊石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润和磊石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20万元在湖南省茶陵县腰潞镇东山村勒棚山组场地新建年生产10万m2大理石及花岗岩板材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2700平方米,主要建设一间生产厂房以及配套设施用于大理石及花岗岩板材加工及销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絮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无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全部作农肥。本项目营运期无废水外排,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粉尘。采取设备自身配置的喷淋装置洒水抑尘,排放粉尘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轻微。 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切割机、磨边机、仿形机、水泵等设备运行噪声和原料、产品运输车辆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5~92dB(A),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强绿化等降噪措施后,项目临S320的北侧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东、南、西侧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一般固废和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有沉淀池沉淀渣、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等,沉淀池沉淀渣、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均外售马加砖厂制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可避免固体废物排放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不会对当地的景观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