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意见

茶陵沣茂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沣茂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14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沣茂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沣茂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 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沣茂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茶陵县界首镇火星村

建设单位

茶陵沣茂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96356m2(约294.5亩)本项目位于茶陵县界首镇火星村,枣市镇侯泉村、虎形村三村交界处,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5.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比例为2.29%。沣茂农业产业示范园一期工程总占地面积196356m2(约294.5亩),项目项目内容包括存栏量10000头的生猪育肥区(A区)、存栏量4800头的母猪养殖及仔猪保育区(B区)、以及有机肥加工区(C区)。主要建设猪(舍)栏、有机肥料发酵车间、污水处理站以及宿舍楼、办公楼等配套设施。项目预计20194月开始基建,20201月完成建设投入生产,存栏基础母猪4800头、配备后备母猪273头;存栏公猪100头、配备后备公猪6头;存栏哺乳仔猪7696头;存栏保育猪2594头;存栏育肥猪10064头;合计存栏量25533头,折合成年猪17820头。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出栏商品肥猪20000头,商品仔猪68760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运输废气、粉尘(扬尘)将会造成周围大气环境污染。因此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防尘措施,确保将施工场区的扬尘污染降到最低限度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项目在施工场区内修建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内及附近路面洒水等措施后,生活污水经则经化粪池处理用于周围农地施肥。施工期废水对环境影响不大。

为避免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及时维修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机械,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等措施,对环境影响不大。

对产生的富余土石方和建筑垃圾,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划运输,加强管理,这些垃圾应尽量分类后回收利用。尽可能用于用于周围基建工程填方使用,不能用于填方的要按当地规划要求,运送至建筑垃圾垃圾填埋场,不随意丢弃倾倒,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的生活垃圾统一袋装后收集放置于垃圾桶中,定期运至界首镇垃圾中转站,交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养殖区、污水处理区、无害化处理区恶臭主要通过机械通风,饲料添加EM活性菌群;定期喷洒EM活性菌制剂、绿化等措施抑制或减少臭气的产生;有机肥生产车间恶臭主要通过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的方式进行治理。经采取上述措施后,企业恶臭可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经CSTR(完全混合式厌氧反应器)+SBR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排放至寺前塘水库作为周边农田灌溉用水,项目运营期间废水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猪只叫声、设备噪声、运输车辆噪声,经采取隔声减震措施、距离衰减以及绿化降噪等措施后,建设项目噪声源至各场界预测点的贡献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项目运营期间生产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猪粪采用干清粪方式,收集后与沼渣一起送至有机肥生产车间后发酵有机肥外售。病死猪和猪胞衣均及时送至安全填埋井填埋;生活垃圾运至罗白乡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处理;少量防疫医疗废物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部门处置等。综上,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暂存和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 81-2001)要求,不向环境排放,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