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意见
来源:茶陵县环保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17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马江镇塘富页岩砖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茶陵县马江镇塘富页岩砖厂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茶陵县马江镇塘富村 |
建设单位 | 茶陵县鑫诚绿色新型墙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茶陵县鑫诚绿色新型墙材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40100m2,建筑面积约24000m2,建设内容包括一条年产1.5亿块标砖的全套大型自动化烧结煤矸石页岩砖生流水线及配套设施,大型宽断面干燥室和隧道窑,仓储、办公宿舍配套设施等。本项目矿区位于生产区西侧,矿区为砖瓦用页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以及生活废水。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可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内食宿,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现有处理系统。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大气环境: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燃料废气,通过采取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保持路面的清洁、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物料堆场四周设置围挡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施工机械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 3、噪声:项目施工期各种作业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施工噪声,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等措施,可将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且影响是短期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4、本项目的施工期间,施工垃圾主要来源于施工建筑垃圾、开挖的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通过采取合理的措施将固废垃圾影响降到最小。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 1、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外排,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浇灌项目厂区周边的林地,不向外排放。初期雨水经排水渠收集至项目南侧蓄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与生产不外排,因此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项目隧道窑在烧砖过程中产生的窑炉废气(主要为SO2、NOx、氟化物、颗粒物等),原料处理车间产生的粉尘(以颗粒物计)以及原料、成品堆场及原料输送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以颗粒物计)。本项目烧砖过程中产生的窑炉废气中各污染物经一套双碱脱硫除尘设备处理后的排放浓度均可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项目窑炉废气通过脱硫除尘排气口进行排放;原料处理车间产生的粉尘(以颗粒物计)采取全封闭式操作+布袋除尘收集对粉尘进行处理;原料堆场原料堆存、装卸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以颗粒物计)通过布袋除尘收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车间破碎机、双面锤式粉碎机、双轴搅拌机、节能风机、挖掘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对设备进行降噪处理、车间隔音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项目运营期噪声在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营运期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项目制砖过程中产生的废泥胚、废残砖,危险废物废机油、润滑油。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泥胚、废残砖作为原料返回资源化综合利用;脱硫石膏定期清理外卖;项目采矿时剥离的表土经暂存后,用于闭矿期生态的恢复。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