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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耘电子有限公司遥控器智能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7-24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华耘电子有限公司遥控器智能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遥控器智能设备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茶陵经济开发区二园区金孟大道东侧

建设单位

湖南华耘电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公司拟投资500万元,租用茶陵经济开发区二园区金孟大道东侧茶陵县中好照明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租用厂房面积为3794.71m2,共三层,单层厂房面积约为1265m2,主要建设硅胶成型车间、丝印车间、喷油车间、组装车间等,另项目在租用厂房西北角紧邻厂房搭建1栋配料房。项目以遥控器生产为核心,其它硅胶制品为辅助产业。项目建成后,年产硅胶按键3000万只,硅胶游戏手柄20万套,硅胶垫片100万片,硅胶杂件50万片,硅胶音响配件20万套,组装遥控器3000万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滚胶、加热成型、丝印烘干、点碳烘干、喷油烘干等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项目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抽排至密闭沉降室,不外排。项目挥发性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根据估算模式可知,本项目污染物最大占标率Pmax为9.24%,占标率<10%。可见,本项目外排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厂界为起点执行厂界周边100m范围内,项目周边100m内无居民点等敏感点,符合防护距离设置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已建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并满足茶陵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茶陵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外排茶陵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预计于201912月底投入运营,本项目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茶陵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也是可靠的。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喷油废液、废活性炭、废原料桶、废包装材料、除尘灰渣、员工生活垃圾。喷油废液、废活性炭和废原料桶等各类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废物由废品收购商回收利用,除尘灰渣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噪声

项目运营后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配料机、滚胶机、切胶机、油压成型机、丝印机、点碳机、喷油柜、冲床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完全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标准限值,对厂界外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