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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09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老城旧住宅区项目(一总街、二总街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茶陵县老城旧住宅区项目(一总街、二总街提质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茶陵县云阳街道洣水社区 |
建设单位 | 茶陵县洣水棚改投资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主要对项目范围内传统商业建筑和民房进行提质改造,改造房屋168栋,改造建筑面积约为46877m2,改造以保护重点有价值的历史遗存建筑为前提,采取修缮、改善、整治、拆除等保护与整治模式。对于建筑年久失修,主体结构严重损坏,属危房系列,进行拆除重建;对于建筑外墙质量及主体结构比较完整,但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固整治;对于建筑属近代、现代建筑,外墙及主体结构完整,仅需依照效果图进行立面及屋顶改造。本次改造还将对街道、沿街电力通信线路、给水管网、雨污水管网等进行整治。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范围内不设停车场,道路均为人行道,不设车辆进出口,没有汽车尾气产生。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油烟废气、燃气废气、公厕和垃圾转运站恶臭。项目建设内置烟道,住户或商户自行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烟道送至房屋楼顶排放;加强公厕的管理,按国家有关的卫生要求,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公厕定时冲洗,保持公厕环境清洁,做到便池洁净、无污垢、无堵塞、无滴漏;加强对公厕设施的维护,及时修复公厕门窗、洗手池、水管、照明灯等设施;公厕内设置机械排风系统,排风通过排风机经风道直接排出室外;垃圾采用密闭容器收集,采用上午、下午各1 次清扫垃圾,并及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缩短垃圾在垃圾转运站滞留的时间,由专人负责保持垃圾转运站清洁,定期喷药灭菌,防止蚊蝇滋生,垃圾转运站周围设置绿化带,种植大叶女贞等具有吸臭作用的树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并满足茶陵县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茶陵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外排。茶陵县污水处理厂已于2009年12月投入运行,本项目属于茶陵县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且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已接通至项目范围内街道处。本项目外排废水中不含有毒有害物质,不含重金属污染物,不会对茶陵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造成明显影响。本项目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茶陵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也是可靠的。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沿街两侧共设置9处垃圾桶,并在一总街与二总街交界处的南面离街道约15m处设置1座垃圾转运站,能够满足垃圾收集需求。项目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噪声 项目运营后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水泵等公用设备运行噪声、人员活动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加强对商铺营运的规范管理,场界噪声完全能够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限值,对内外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