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衡高陶瓷原料有限责任公司 年开采3万吨高岭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09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开采3万吨高岭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开采3万吨高岭土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茶陵县高陇镇祖安村 |
建设单位 | 茶陵县衡高陶瓷原料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单位拟投资800万元在茶陵县高陇镇祖安村建设年开采3万吨高岭土项目,矿区总面积0.441km2,项目本次勘探开采面积约37700m2。主要建设内容有:采场、产品堆场、排土场、沉淀池等,年开采高岭土3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噪声防治措施:挖机、运输设备噪声采取合理安排生产、运输时间,禁止夜间生产、运输等措施。经过上述措施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降雨期间雨水全部收集处理,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一部分用于降尘用水,剩余部分外排,采面、排土场、产品堆场外围修建截洪沟,采面、排土场、产品堆场外围雨水经截洪沟流向外环境,防止外部雨水流入项目区域内,无生活废水、生产废水产生,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排土场采取喷淋洒水进行降尘;产品堆场设置顶棚和围挡并采取喷淋洒水进行降尘;采场及装载点采取喷淋洒水进行降尘。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剥离表土与沉淀池废渣转运至项目排土场堆存,剥离表土储存用作后期的土地复垦等工程项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理。经过上述措施后,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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