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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茶陵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25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茶陵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茶陵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工程

建设地点

茶陵县下东街道小车村和齐溪村交界处

建设单位

茶陵县洣水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拟投资15664.60万元茶陵县下东街道小车村和齐溪村交界处建设湖南茶陵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用地面积约20.636。项目处理规模为10000/日(一期处理规模5000/日,二期处理规模5000/日,合计处理规模10000/日),处理的污水类别主要为园区工业废水及附近居民生活废水。项目处理尾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排入马伏江,该项目服务范围为茶陵县经济开发区一、二园区以及马江工业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噪声防治措施

  营运期主要噪声设备有螺旋输送机、污水泵、污泥泵、排砂泵、真空泵、空压机、鼓风机、轴流风机、板框压滤机、污泥运输车辆等,噪声源强7085dB(A)。将通过选用低噪设备、优化设备布置、强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鼓风机进出口消音、强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综合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确保拟建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和处理后的尾水稳定达标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进水的源头控制和管理,接入污水处理管网的污水必须符合有关要求。建立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控制,对污水处理厂进出水质实行在线监控,避免工艺控制异常,制定应急预案,杜绝事故排放。污水处理厂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污水处理厂内自身产生的各类废水经收集后引入调节池进污水处理系统一并处理后达标排放。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对拟建项目地下水污染采取防治措施,对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干管运行过程中有可能发生污水、危险化学品或含有污染物的介质泄漏到地面或地下的区域,如预处理组合池、细格栅及沉砂池、生化组合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加药间、事故池、污水管线等实施重点防渗;同时,设置污染监控井,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地下水监测,加强地下水污染监控。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废气污染源主要是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拟建污水处理厂将对污水处理区、污泥处理区等建设恶臭收集及处理设施,采用“恶臭气体收集+生物除臭塔+15m 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区、污泥处理区各1套)工艺处理恶臭污染;同时,将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控制恶臭气体产生,加强厂区绿化,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有效控制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栅渣与沉砂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员工生活垃圾一并送茶陵县垃圾填埋场安全处置。废紫外灯管属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贮存间,交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安全处置。采用“污泥浓缩+污泥调理+污泥压滤脱水”工艺对污泥进行脱水处理,确保污泥含水率小于60%;同时,按要求对污泥属性进行鉴别,鉴别前其暂存设施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单要求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进行设置与管理,若为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若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送茶陵县垃圾填埋场安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共计收到24份纸质公众意见调查表其中:19份个人和5份团体表,根据公众所填写意见及信息,均对本项目的建设持同意意见,无反对意见,要求建设单位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施,确保各污染物能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