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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18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10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10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茶陵县经济开发区二园区 |
建设单位 | 茶陵县天健商砼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在现有厂区内进行,不新增占地,厂区总面积16624.12m2,本项目占地面积55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破碎区、筛分区、洗砂区、脱水区、产品堆场、原料堆场等,办公生活设施依托现有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噪声防治措施:通过采取对设备进行降噪处理、车间隔音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茶陵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马伏江;项目洗砂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因此,本项目的废水处理措施对环境无较大影响。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堆场、运输、破碎环节产生的粉尘。原料堆场、产品堆场均采取喷淋洒水+封闭处理进行降尘;运输粉尘通过运输车辆降低行驶速度,减少载重量,厂内道路硬化,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装卸、投料通过降低装卸高度,喷淋洒水进行降尘;破碎粉尘采用湿破作业,破碎、筛分区采用喷淋洒水,破碎机、振动筛安装在厂房内。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理;污泥经压滤机处理产生泥饼,泥饼交由茶陵各砖厂进行处理;磁选产生的废钢筋交由回收站回收处理;危险废物采取规范化管理,集中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经过上述措施后,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