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意见

茶陵县秋文鸿旺炭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00吨环保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2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秋文鸿旺炭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00吨环保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茶陵县秋文鸿旺炭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00吨环保炭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茶陵县腰潞镇腰陂村芫下组

建设单位

茶陵县秋文鸿旺炭业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茶陵县秋文鸿旺炭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00吨环保炭建设项目选址于茶陵县腰潞镇腰陂村原鞭炮厂厂址,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总占地面积20000m2,总建筑面积9880 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办公生活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年产环保机制木炭4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水膜除尘池内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预先隔油)经四格净化池处理后作厂内菜土、周边林地灌溉用水,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粉碎粉尘、炭化气、烘干废气、食堂油烟等,拟采取以下措施:原料堆卸、上料粉尘、一次粉碎粉尘采取封闭式原料仓库、生产车间,并定期清扫,洒水抑尘等措施抑尘;二次粉碎粉尘引入烘干机内与烘干废气一并处理:水膜除尘器+静电除尘器除尘器+15m高排气筒炭化冷凝+油水分离器分离出焦油、冷凝水后得到的木煤气输送至烘干炉作为燃料挤压成型废气采取收集措施,与冷凝分离后的炭化气一并引入烘干机配套烘干炉燃烧;烘干废气包括烘干机内混合的烘干粉尘、生物质燃烧废气、木煤气燃烧废气,经旋风分离后,引入水膜除尘+静电除尘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 中二级排放标准(200mg/m3SO2NOx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机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产生的噪声值在7095dB(A)之间经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基础等措施,本项目设备产生的噪声在厂界处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 dBA)。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木焦油和木醋液混合液、少量不合格产品,燃烧木柴产生的灰渣,水膜除尘器沉淀池沉渣,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木焦油和木醋液混合液冷凝收集后浇于烘干炉生物质燃料(木材边角料)上燃烧处置;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作为次品外售;木柴燃烧后产生灰渣交由当地农户用作农肥;水膜除尘器沉淀池沉渣自然沥干后综合利用如铺路或制砖;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本项目固废100%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被调查的周边居民均赞成本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