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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利鑫砂石有限公司废石料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18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利鑫砂石有限公司废石料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茶陵县利鑫砂石有限公司废石料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

茶陵县下东街道乐联村25

建设单位

茶陵县利鑫砂石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茶陵县利鑫砂石有限公司废石料处理项目选址于茶陵县下东街道乐联村25组。项目总用地面积26664m2,总建筑面积约1000m2。总投资900万元,年加工35万吨废石料、废水泥石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洗砂废水和场区内初期雨水经一沉池+二沉池+污水罐(投加絮凝剂)+清水池多级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洗砂,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洗车;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预先隔油)经四格净化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菜土灌溉肥,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粉尘,采取以下相应的抑尘措施:挖机预先破碎区设置喷淋装置;破碎机尽量密封,破碎机进出料口、振动筛上方、皮带输送机落料口处安装喷淋装置;堆场四周设置围挡,加盖防尘苫布,设置喷淋设施;设专人负责厂区内卫生道路硬化原料及产品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加强运行车辆管理,严禁超速、超载运行、运输车辆定期冲洗等。采取上述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粉尘排放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轻微。

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合理布局,运输车辆要求限速行驶、禁止鸣笛,并在项目场界设置绿化带,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沉淀池沉渣经带式压滤机脱水再经干化棚自然风干2~3天后外售制砖,实现综合利用;铁渣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至乡村垃圾收集点。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不会对当地的景观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规定执行